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資訊網

公告

有關「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推動人員輔導措施費用請領規定

📣 【公告】 有關「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 推動 人員 輔導措施費用請領規定

 

為擴大推廣「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培訓弱層補強推動人員, 為市民提供法令解說、協助案件住戶整合意願。本中心將視推動人員各階段輔導進度,核予推動費, 藉以激勵推動人員提供弱層補強宣導、諮詢、輔導、整合等有關事務,加速老舊建築物之補強,以達減少地震災害之目的。

 

🔍 【推動人員將協助執行以下事項】

  1. 協助整合住戶意願,並召開說明會。
  2. 向社區、住戶說明耐震安全初/詳評結果,與弱層補強的申請流程。
  3. 推動輔導案件至申請補助及工程竣工。

 

🎓 【資格條件】

  1. 需完整參與本中心舉辦之「作業技術講習會-推動人員」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書與識別證。
  2. 推動人員若於證書有效期限內有推動事實,得向培訓機構申請並經本中心同意後 延長有效期限 ,且 展延以一次為限。

 

📝 【合作方式】

  1. 請推動人員輔導個案前, 預先 填寫 開會通知單 及建物基本資訊,以 電子郵件 方式通知本中心,由本中心核章後回傳並存查。
  2. 輔導之個案需 每月月底前定期回報本中心進度
  3. 詳細作業流程與所需文件、可請領階段及費用請參閱《推動人員合作意向書》。

 

💰 【推動輔導費用請領須知】

  1. 114年02月01日 起,有關 114 年度推動人員「弱層補強補助推動輔導措施費用」 僅輔導民眾申請方案 A、方案 B 可請領 ,且 114 年度 請領額度為 10 件為限。
  2. 弱層補強推動輔導費用每件(棟)最高新臺幣 15 萬元整,且僅輔導民眾申請 方案 A、方案 B 可請領
  3. 若輔導對象為公寓大廈已成立管理組織者(即弱層補強補助申請人為管理委員會), 則同一社區以 1 件計算,並以 1 件為上限。

Ex:xxx 社區(申請人 xxx 社區管理委員會)申請棟數為 5 件(棟), 推動輔導費用則以 1 件(棟)做計算。

 

📣 【申請掛件注意事項】

  1. 因 114 年度數量有限,本中心將依 收件日期順序 為主,額滿為止(若請領件數額滿時,將以 email 寄件通知各推動人員)。
  2. 公文掛件製本中心申請時,請 務必 確認 第一階段 檢附之文件是否都已填妥或備齊:
    1. (1) 若申請文件 有誤 ,將回函予以退回,且需 重新掛件申請
    2. (2) 若申請文件 無誤 ,將回函告知 完成掛件程序 ,後續由本中心處理驗收請款流程。

 

詳細相關作業流程與檢附文件,請參閱《推動人員合作意向書》, 上述內容若有任何問題請洽:

Tel: (02) 6630-5185 蕭小姐
E-mail: yshsiao@n air.org.tw

 

推動人員合作意向書方案AB適用_1140508公告版.pdf
推動人員合作意向書方案AB適用_1140508公告版(附錄).docx

 

113年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推動人員「弱層補強補助推動輔導措施費用」請領

113年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推動人員(以下簡稱推動人員)「弱層補強補助推動輔導措施費用」請領,輔導個案符合下述受理條件者,請備妥請領文件(電子檔),於113年12月20日前EMAIL至本專案辦公室蕭小姐(yshsiao@narlabs.org.tw)進行申請。

受理條件如下:
1. 推動人員已參與過本單位辦理之推動人員教育訓練課程,且核發之參訓證書(識別證)於有效期限內。
2. 輔導個案已取得推動人員輔導同意書。
3. 輔導個案已於113年12月20日前(含)取得縣市政府核准公文。
4. 輔導個案已完成設計簽約。

應附請領文件如下:
1. 請款資料檢核表
2. 縣市政府核准公文
3. 推動人員輔導同意書
4. 推動人員教育訓練課程研習證明(參訓證書或識別證)
5. 說明會會議紀錄(含照片4張以上、會議意見彙整)
6. 說明會簽到表
7. 申請耐震弱層補強相關文件
8. 設計單位與住戶簽訂設計約封面影本(若於113年12月20日前尚未完成設計簽約者,此文件敬請於114年3月20日前完成設計簽約並補件,逾期將不受理核發)

上述內容,若有任何問題請洽:
Tel:(02)6630-5185蕭小姐
E-mail: yshsiao@narlabs.org.tw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轉知有關訂頒「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張貼危險標誌住宅耐震弱層補強補助作業規定」補助之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採購是否需依政府採購法第4條第1項規定辦理函文

說明: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0月4日工程企字第1130018258號函,有關「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張貼危險標誌住宅耐震弱層補強補助作業規定」補助之大廈管理委員會是否需依政府採購法第4條第1項規定辦理採購,其相關說明與函文如下檔案:

113年10月16日 國署住字第1130103646號函
113年10月4日 工程企字第1130018258號函

公告

為協助0403震災受損的紅黃單建築物盡快恢復正常生活,國土管理署提高補助額度,集合住宅最高補助1,500萬元,透天住宅最高補助200萬元,補助比例不超過總經費的85%。補助款將分三階段核撥,減輕民眾的經濟負擔。詳細的補助執行細節,請參閱「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張貼危險標誌住宅耐震弱層補強補助作業規定」。

公告

目前弱層補強補助經費規定仍維持上限450萬元,惟針對受0403花蓮地震影響之紅黃單建築物,行政院研擬提高補助費用,由上限450萬元提高至1500萬,上限85%,至於補助之執行細節,目前國土署正在研擬,並修改弱層補強經費補助作業要點,預估一個月內完成並公告實施。

下載專區新增參考圖說

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資訊網將於112年起陸續於下載專區新增耐震弱層補強工法參考圖說供參考,現已新增「高強度錨栓連接貼附式構架補強工法」,下載連結:

參考圖說

TEASPA 4.2技術講習會(臺北二場)

謹訂於111年9月3日(六)假結構工程技師公會教育訓練中心 (台北市東興路37號8樓)舉辦,報名費每人新台幣1,500元整,即日起開始報名

報名檔案如下方連結

※請於111年8月31日(五)17:00前完成報名及繳費手續(恕不接受現場報名)。研討會人數預計100人,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講習會報名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