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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花蓮地震紅黃單耐震弱層補強專區

作業要點說明

2024年4月3日,花蓮地區發生了嚴重的地震,造成多棟建築物受到損壞。內政部為協助災後重建,特訂定此補助作業規定,針對在災害中被張貼危險標誌的住宅,進行耐震弱層補強。

  • 執行機關: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執行。
  • 補助項目:針對因地震張貼危險標誌的住宅進行耐震弱層補強。
  • 補助經費:每棟建築物的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500萬元。

補強目標
為了提高住宅的耐震性能,本補助方案要求補強後的建築物需達到法規標準耐震力的八成以上,且排除軟弱層疑慮。此目標旨在確保建築物在未來地震中的安全性,保障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超過六層樓之公寓大廈

每棟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500萬元。

補助金額不超過總補強費用的85%。

六層樓以下公寓大廈

每棟補助上限為新台幣750萬元。

補助金額不超過總補強費用的85%。

透天住宅

每棟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

補助金額不超過總補強費用的85%。

申請流程

如果您符合資格,請儘速向地方政府申請相關補助。
申請流程如下:

申請人資格:
申請弱層補強補助之住宅應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六條規定緊急評估有危險之虞,並已於住宅主要出入口及損害區域適當位置張貼危險標誌,。

公寓大廈已成立管理組織者,由管理組織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為申請人。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者,需有超過半數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並推派一人為申請人。
非公寓大廈者,以建築物所有權人為申請人。

申請時限:
申請人需在執行機關公告受理申請日起一年內,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補助款撥付:
補助經費分三階段撥付

  • 第一期撥款,於弱層補強設計圖說及預算書經國震中心審查通過後,得申請核撥總補助經費20%。
  • 第二期撥款,於弱層補強施工實際執行進度達百分之五十並經縣市政府審查通過後,得申請核撥總補助經費30%。
  • 第三期撥款,於工程竣工並經執行機關審查通過後,得申請撥付賸餘之補助經費(50%)。

常見問答

  • 若在此專案公告前即申請弱層補強並核准通過者,是否適用此專案?
    A:只要建築物是0403震災張貼危險標誌者(紅黃單),皆適用本專案,且毋須重新申請,待縣(市)府通知即可。
  • 是否可以只申請原補助方案A或方案C?
    A:可以,申請時勾選補強方案A或方案C即可。
  • 連棟透天若僅其中單戶想申請此專案單棟200萬元之補助?
    A:此專案補強目標為”整體結構耐震能力可達耐震規範標準之八成以上”,礙於技術問題僅於單戶施作補強無法使整體結構耐震能力達規範標準之八成以上,故若欲申請此專案補助建議:
    優先輔導紅黃單戶連同其餘未貼單戶一併整合輔導,以連棟整幢申請補助,最高每戶200萬。(例如:整幢10棟連戶,最高補助200萬*10)
    但若經整合過,其他棟無意願做方案B,因技術原因就僅能回歸到單棟修繕方案C申請修繕補助,最高每戶50萬。
  • 有關弱層補強補助之大廈管理委員會,是否適用採購法
    A:請參考相關公告,點我前往